根据邢台市委组织部、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》(邢人社字[2014]6号)文件精神,根据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急需工作人员的实际,经临城县政府研究同意,公开招聘2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,特公布招聘简章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坚持德才兼备,民主、公开、竞争、择优,实行公开招聘,在考试、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。
二、招聘方式
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。按照制定招聘方案、发布招聘公告、报名及资格审查、招聘考试(笔试、面试)、体检、考察、拟聘人员公示、聘用等步骤进行。
三、招聘数量、对象及条件
(一)招聘数量
此次公开招聘事业人员25名。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《临城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》附件。
(二)招聘对象
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。
(三)招聘条件
1、报考人员或配偶一方具有临城县户籍,或父母工作关系在临城的;2015年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;
2、专、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( 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),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);
3、遵守宪法和法律;
4、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
5、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、专业和技能条件;
6、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7、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。
四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:
1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、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